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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上半年11起涉旅典型案件督导受理投诉578件

来源:三秦旅游网 作者:杨俊翕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05
摘要:7月31日,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针对旅游市场乱象整治,召开2018年上半年涉旅案件行政处罚新闻通气会。 会上通报了全省上半年11起涉旅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包括合同问题、经营许可问题、产品合规问题、责任险问题、个别黑导问题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据统计,
  7月31日,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针对旅游市场乱象整治,召开2018年上半年涉旅案件行政处罚新闻通气会。
 
  会上通报了全省上半年11起涉旅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包括合同问题、经营许可问题、产品合规问题、责任险问题、个别黑导问题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公安、质监、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273次,出动人员2100余人次、检查导游人员290人次、检查旅游景区(点)233次、旅游购物点176次、旅游星级饭店335次、旅行社及门市部559次。上半年全省旅游行政部门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23起,上缴罚款29.45万元,取缔违规旅行社和经营网点2家,有效震慑了旅游市场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578件,完结483件,其余正在办理,赔偿金额75.78万元,切实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赵跃虎强调:
 
  11起涉旅典型案件事关旅游市场整治的问题不容小视。《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和工作要求(试行)》有了明确的考核细则,“1+3+N”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日渐推进,助推从高速旅游增长向优质旅游发展转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要把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通过阳光通报起到教育、震慑和警示作用。
 
  下一步,陕西省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围绕“品质立游强旅”的要求,继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水平,切实保障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以下是全省2018年上半年11起涉旅案件及处理情况,下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
 
  案件1:
 
  西安蜗牛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经营西安东线临潼“一日游”时,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导游曹某欺骗旅游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行政处罚:
 
  对西安蜗牛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对当事导游曹某处以罚款1万元。
 
  案件2:
 
  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赴阿联酋7日游时,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行政处罚:
 
  对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案件3:
 
  陕西浪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海南旅游产品时,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
 
  行政处罚:
 
  对陕西浪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对负责人郭某处以罚款1万元。
 
  案件4:
 
  陕西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存在因年龄差异而差别收取团费的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对陕西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仟元。
 
  案件5:
 
  陕西游大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行政处罚:
 
  对陕西游大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以罚款2仟元。
 
  案件6:
 
  宝鸡市华东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赴台游资质的情况下组织游客前往台湾旅游。
 
  行政处罚:
 
  对宝鸡市华东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案件7:
 
  渭南市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其下属单位渭南市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富平南韩门市部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行政处罚:
 
  对渭南市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并停止下属门市部出境游业务和宣传活动。
 
  案件8:
 
  咸阳宏兴码头景区“龙王庙”未在宗教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涉嫌强迫游客捐功德,通过祈福活动骗取游客钱财,属于非法宗教场所。
 
  行政处罚:
 
  对该非法宗教场所进行了取缔,对于捐献款项予以查封。
 
  案件9:
 
  榆林金田园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险。
 
  行政处罚:
 
  对榆林金田园旅行社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责任人袁某处以罚款2000元。
 
  案件10:
 
  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导游雷某擅自组织游客赴四川旅游。经调查,雷某存在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对雷某处以罚款5000元。
 
  案件11:
 
  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中,发现社会人员韩某在未取得导游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导游活动。
 
  行政处罚:
 
  对韩某处以罚款2500元。
责任编辑:杨俊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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